有關消費券計劃的詳情和安排,請瀏覽政府消費券計劃的網站 www.consumptionvoucher.gov.hk。
https://voucher.octopus.com.hk/tc/overview/index.html
如何使用已登記八達通卡領取消費券
新一輪消費券計劃會分為兩個階段:
第一階段(2022年4月7日)
毋須再次登記,政府會在2022年4月7日發放第一期4,000元消費券至你用作登記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八達通卡,你亦會在消費券發放當日收到政府發出的手機短訊通知。只要「合資格消費」累積總額在指定日期之前不少於4,000元,你便可在達標後下一個月16日拍卡領取第二期1,000元消費券。
請下載最新版本的八達通App,為新一輪消費券作好準備。
已退回、遺失或失效的處理
- 如你用作登記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八達通卡已退回、遺失或失效,可經政府的消費券計劃網站更改你的登記紀錄,以另一張八達通卡收取新一輪消費券計劃下發放的消費券。
- 如你持有樂悠咭,並於2022年3月7日前已退回已登記消費券的八達通卡,你可致電八達通消費券客戶服務熱線2969 5500,在核對個人資料及由政府發出去年消費券計劃的登記參考編號後,我們會為你改為以樂悠咭登記領取新一輪消費券。如你遺失已登記消費券計劃的八達通卡,可按此了解更改登記紀錄手續詳情。如八達通卡已失效,則按此。
提提你,你需要準備身分證號碼、新八達通卡號碼 (八達通卡號碼位置) 及登記參考編號,以更新消費券計劃登記紀錄。
你可查閱早前登記/發放消費券時所發出的短訊,短訊中包括了一組15個位的登記參考編號。為更快捷的搜尋該短訊,你可於手機短訊應用程式中輸入「消費券計劃」或852 60591120作搜尋。詳情可觀看以下影片:
如你遺失該登記參考編號,請聯絡消費券計劃秘書處
請按此了解更多有關更改登記紀錄詳情。
以下情況無須再作任何更改
- 如你將已登記消費券計劃的實體八達通卡轉移至手機八達通卡,登記紀錄會被自動更改,你無須再作任何更改。
- 如你遺失已登記消費券計劃的個人八達通卡,可直接向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報失並同時要求補發新卡。我們會安排更改消費券計劃登記紀錄,你無須再作任何更改。
第二階段
詳情有待政府公布。
領取安排及時間
第一階段消費券會分兩期發放,金額分別為第一期4,000元、第二期1,000元,只要「合資格消費」累積總額在指定日期之前累積不少於4,000元,你便可在達標後下一個月16日拍卡領取第二期1,000元消費券。 你最早可於6月16日,而最遲可於11月16日,開始領取第二期1,000元消費券。詳情如下:
- 每期消費券需於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領取。
- 如你於上述領取期仍未可領取第二期消費券,有兩個可能性:你的「合資格消費」累積總額於上月月底仍未滿4,000元,或你的消費屬於「合資格消費」以外交易。如你曾使用你的八達通卡作「合資格消費」以外交易並因此造成餘額不足,請先以現金增值八達通卡繼續消費滿4,000元。如「合資格消費」累積總額於上述期限仍未滿4,000元,則不會獲發第二期消費券。
八達通卡的儲值限額為港幣3,000元,你可以先使用八達通卡消費,分多次領取消費券,直至消費券總額獲完全領取為止。 每期消費券需於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領取。
領取消費券
你可透過以下方式拍卡領取消費券。
八達通App
- Android - 具備近場通訊功能(NFC)
- iOS - iPhone 7或之後型號,並已安裝 iOS 13或以上,或已連接八達通流動讀寫器
- 手機八達通卡在iPhone 及Apple Watch、Samsung Pay、Huawei Pay
零售商店
- 於指定零售店對店員揚聲「想領取消費券」
- 7-Eleven、OK便利店、惠康、Market Place by Jasons、Market Place、3hreesixty及Jasons ichiba的所有分店
補貼領取站
- 於補貼領取站拍卡領取
- 設於港鐵站、輕鐵客務中心、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
八達通服務站
- 於八達通服務站拍卡領取
- 設於指定港鐵站及商場
消費券適用範圍
消費券適用於本地零售、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,例如零售店、街市攤檔、百貨公司、超級市場、便利店、餐廳、快餐店、咖啡店、娛樂設施、美容院、公共交通、的士、停車場等。
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*:
- 政府收費(例如稅款、罰款、牌照費、隧道費、停車咪錶)
- 公用事業收費(即水、電、煤氣)
- 公共機構收費(例如醫院管理局、香港房屋委員會、香港房屋協會)
- 敎育開支(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,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)
-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(例如保險)
- 捐款(包括慈善、宗教及政治組織)
-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(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)
- 個人對個人(P2P)支付
- 兌換現金
* 有關交易不會計算入「合資格消費」累積總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