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

流動電話攜號轉台小貼士

1.申請轉台前,先查核原合約屆滿日、賬單截數日及終止服務通知期等,避免有合約糾纏;

2.
自行查核原合約內容,避免提供個人資料予新台銷售員代辦;

3.
不能在停台後才申請攜走號碼;

4.
用戶只須向新電訊商辦理手續,毋須自行通知原電訊商;

5.
轉攜申請表上所填資料及簽署,必須與原電訊商登記資料相符;

6.
截數日後才轉台,可能須多付整個月月費,臨近截數日前轉台較着數;

7.
簽新合約後小心保留文件及賬單,以備遇有爭拗可提出證據。

資料來源:電管局及消委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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