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佈預算案補漏拾遺措施,向毋須繳交薪俸稅、或退稅金額不多於4,000元的市民派發4,000元現金,但申領的市民必須於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年滿18歲、通常居港、無持有任何物業、無申領綜援等援助金,並須作出聲明。
至於退稅少於4,000元的低薪族,或持有自住物業但退還差餉少於4,000元的市民,均可憑稅單申請退還差額。陳預料新措施約有280萬人可受惠,涉及公帑約110億元,計劃將交由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負責處理,認為比關愛基金執行更「乾淨利落」。
陳茂波稱,之前聽到不同意見認為派錢金額可定2,000元或3,000元,但政府認為訂為4,000元「較為合適」。他承認由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負責處理須要增聘人手,當中亦涉及行政費用,但暫未有詳細價錢,稍後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時會再詳細交代。
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就稱,新計劃涉及增聘人手和資源,暫未有時間表,政府期望能在下個財政預算案前發放。
被問到剛退休的香港首富李嘉誠雖然擁有資產,但沒有收入,是否同樣擁有領取資格,陳茂波回應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。他拒絕承認是基於政黨壓力而「轉軚」派錢,強調是聽到不同意見、經仔細考慮後才決定推出,亦反映政府肯聽市民意見。日後會否同樣派錢,他就稱要視乎實際情況。
【領取4,000元條件】●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●無交稅●無持有物業●持有香港身份證及通常居港●無領取綜援或其他援助金●須作出聲明
【領取退還差額條件】●薪俸稅退稅少於4,000元●持有自住物業但退還差餉少於4,000元●綜援、生果金或普通傷殘津貼受助者在預算案中獲發額外的兩個月津貼後,金額仍不足4,000元,同樣可申請退還差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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