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13日 星期二

左丁山 : 平安紙

豪門後代爭產之事,屢見不鮮,係唔係因為富豪生前冇寫好遺囑呢?呢日見到律師W,講起最近單案件,律師W當然冇份參與啦,否則會搵番唔少,聽講佢就有同行呢輪去換新車新屋嘞。

律師W話大富豪中,十居其九都有遺囑嘅,但世事嘅嘢好難預料,百密都有一疏,叔伯兄弟爭產之事,純屬家庭內部有不和,有眼紅、有暗戰,富豪生前與律師好難一一封殺爭拗點也。

有番少少恒產之人駛唔駛寫定遺囑呢?律師W話:「叫人寫遺囑,好避忌,所以老人家話寫定平安紙。如果身家豐厚,最好有平安紙啦,如果一般中產,有屋有現金有股票,加埋三幾千萬元,家庭組織簡單嘅,唔寫都得,例如夫婦二人,子女二人,如丈夫過身,按法例規定,其遺產第一個一百萬歸太太所有,餘下二千九百萬,太太佔一半,即一千四百五十萬,子女二人佔其他一半,佢哋各得725萬元。」

好似幾簡單喎,法律咁清晰,唔駛平安紙啦,點知律師W微微嘴笑:「男士要坦白啲,自己在外有冇小三先?」咦,若有小三,小三生下一子,咁又如何?律師W話:「有法律責任㗎,小三可證明感情關係,追討生活費,私生子亦可加入分錢,將上述1450萬除三,攞番483萬。」

咁元配子女咪好㷫?律師W講:「就係囉,有人在外收埋小三小四,生咗幾個仔女,出殯之日,全部湧入靈堂大哭,幾乎同元配一家開片呀!男人如有呢類事情,生前安排妥當就好啲,唔駛死後被子女憎恨吖!」諗深一層,香港中產主要財富在供滿按揭嘅住宅單位,唔怪得有啲不孝仔女在父親過身後要逼阿媽賣樓,賣完就有現金可分吖嗎。


講完平安紙,左丁山請教律師W:「亞視標售10%左右股權,有意者可睇數,睇數費五十萬元,不可退回,是否合乎常規?」律師W大笑:「我係普通人,唔明白一啲怪事,現在香港人嘅基本常識係亞視有財困,出唔到糧,負債不少,點會有人去買10%多一啲嘅股權,更要俾五十萬元去睇數?如果我咁樣同客戶講,實會俾人鬧我唔專業!」

咁又係,亞視故事,實在神奇,超越一般商業常識知識之外,夠膽收五十萬元睇數費,當其他人係儍仔,簡直匪夷所思,買10%左右股權,做小股東,唔話得事,夾在兩大股東之間,豈非使錢買罪受?有涉及政治嘅行為,往往出人意表,相信CYGreg So與我哋一樣咁不知所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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