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本報獲得一份「創盈發起人有限公司」章程文件顯示,其股東包括專欄作家陶傑、藝人米雪、音樂創作人潘源良等多位文化界人士,共有154人聯名持有約10萬股,幾乎網羅整個香港文化圈。不過,該公司股本只得15,000元,分作150萬股,其中絕大部份約140萬股由公司發起人兼執行董事張文忠持有。
至於創盈文化董事會成員,更包括筆名為韋然的音樂人黎偉賢。
創盈聲稱母公司賢壑泓(控股)有限公司目前有個人和機構股東約3,300個,銀行股東包括花旗、滙豐、美銀,甚至惠譽評級等幾乎所有數得出的國際大行,通過馬來西亞 RAM集團持有。然而,據公司查冊資料顯示,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面值只有10萬元,由4間公司持有,其中 RAM只佔30%,與其營造的國際資本雄厚形象大不相符。
創盈聲稱母公司賢壑泓(控股)有限公司目前有個人和機構股東約3,300個,銀行股東包括花旗、滙豐、美銀,甚至惠譽評級等幾乎所有數得出的國際大行,通過馬來西亞 RAM集團持有。然而,據公司查冊資料顯示,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面值只有10萬元,由4間公司持有,其中 RAM只佔30%,與其營造的國際資本雄厚形象大不相符。
教記者搵其他人笨
為拆解創盈文化整個集資佈局,本報記者較早前「化身」內地投資者,約見負責人張文忠的下屬 Zack Au和 Matthew Cheng。 Matthew首先介紹公司的強勁銀行股東背景,但話鋒一轉,「銀行其實唔會對文化有興趣,佢哋做嘢都係搵小市民笨,家就係畀機會我哋一齊搵笨」。 Matthew坦言,創盈文化主要針對內地市場,又向記者「教路」如何拉攏內地豪客。
Matthew表明公司暫無盈利,「但會喺2013年上市,屆時會以5元定價,現在以1.5元配售,起碼可賺三個開」。他暗示,「(如能拉來豪客)大額投資會有回佣,但必須係股東,用 Option(認股權)或其他方式畀番」。
在創盈文化的網站內,其中列出擬投資項目包括位於馬來西亞的生化柴油基地。至於為何生化柴油能作為文化項目上市如此離奇, Matthew乾脆直言:「生化柴油在馬來西亞其實是文化產業。」見記者一臉愕然,他隨即補充:「其實你根本唔使介意項目有幾多個。講穿咗,呢啲項目,銀行同會計師都係自己人。我哋股東 RAM本來就係評級機構,佢話項目值幾多就幾多,達到40億市值上市要求冇問題。」
據創盈文化網站資料,張文忠聲稱擁有20餘年金融和投資經驗,是澳洲會計師公會註冊會計師和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計師。對於本報「放蛇」獲悉的招股、回佣和資產估值事宜,記者曾多次致電張查詢,惟他表示身在外地不方便回應,要求本報以書面方式查詢。惟本報發出電郵後,至截稿前仍未獲回應。
陶傑表示將會退出
至於牽涉創盈文化的文化界知名人士當中,陶傑被創盈列為發起人,曾為非執行主席。他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:「發起時,佢哋問過我一啲意見,我個名就擺咗上去嘞。」陶傑強調:「冇游說任何人加入,冇叫人買股票,冇收過錢,亦冇畀過錢。」他認為,創盈項目不算是非法集資,「但咁樣落去,會有一啲嚴重問題出現」,故將會退出。
創盈去年5月成立時,由藝人嚴惠玲(米雪)擔任執行主席。不過,米雪接受查詢時表示,自己因事忙,已一早辭任主席,亦無再擔任管理工作。
米雪稱,自己沒有參與創盈招股計劃。至於與該公司有否金錢來往,她指屬私人事務不便透露。對於會否退出創盈,米雪表示,「我長期留喺大陸,未了解情況」,故不作回應。
借屍還魂
負責人曾搞基建集資
在創盈文化的網站內,其擬投資項目位於馬來西亞的生化柴油基地,與文化可謂風馬牛不相及。翻查資料,由創盈負責人張文忠發起的 Superior Global Investments(創盈母公司賢壑泓的前股東公司之一),於07年在馬來西亞亦搞過類似集資項目,但以基建概念為主,號稱在2009年上市,當時該生化柴油基地亦為重點推薦項目;現赫然再現創盈文化投資名單,予人「借屍還魂」之感。
本報透過相關人士向張文忠查詢,他表示:「馬來西亞的生化柴油基地會擺入基金裏面。」對於為何將該基地放入文化基金項目,他直言:「我係做慣包裝嘅,掙扎咗一段,冇特別稱號,就用文化咁解。文化嘅定義好闊,你覺得隻嘢係文化,就可以加個名喺上面。」
張表示,創盈文化正計劃招股,集資約50億元,大概2013年上市,「我哋喺國內做路演,主要針對大陸市場」。至於目前進展,「廣州 PWC(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)已經做咗初步研究同埋 DD(盡職審查),我同香港 PWC唔熟。」
賬目混亂 透明度低
至於若有人要入股創盈文化,錢銀交收方面,過程則相當詭異。張文忠的下屬、同時為創盈旗下項目公司 iCan Consult股東 Matthew Cheng表示,如要入股,便要將支票抬頭寫給一家名為「環球企業融資有限公司」,而非聲稱將上市的「創盈文化產業投融公司」。至於已聲稱投資的多個項目,股權亦多由離岸公司持有。記者質疑,如此豈不導致賬目混亂,難以透明。 Matthew坦白稱:「用離岸公司,就睇唔到啲錢去邊度,間間上市公司都係咁㗎啦。」
法律責任
對於創盈文化個案,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直言,「法律上,當中有好危險嘅問題」,最終有可能涉及訛騙、層壓式銷售。即使有人入股該公司後,再介紹其他人入股,亦可能要負責。
黃指,若非上市公司或慈善基金,向公眾收錢,已經有斂財、訛騙( Deception)的可能。如果明年未能上市,便將涉及訛騙,就算收錢者願意向股東賠償每股1.5元(即入股的配售價),亦未必能夠了事,因公司曾講明以每股5元上市。即使最終能夠上市,屆時亦可能違反上市條例。
法律責任
股東董事難甩身
對於創盈文化個案,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直言,「法律上,當中有好危險嘅問題」,最終有可能涉及訛騙、層壓式銷售。即使有人入股該公司後,再介紹其他人入股,亦可能要負責。
黃指,若非上市公司或慈善基金,向公眾收錢,已經有斂財、訛騙( Deception)的可能。如果明年未能上市,便將涉及訛騙,就算收錢者願意向股東賠償每股1.5元(即入股的配售價),亦未必能夠了事,因公司曾講明以每股5元上市。即使最終能夠上市,屆時亦可能違反上市條例。
至於曾經出任董事局成員和董事局主席的人士,黃認為,這些人涉及內部運作,難辭其咎,甚至個別股東再介紹其他人入股,最終也可能涉及串謀訛騙。
港交所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指出,公司未上市前,即使涉及種金等問題,亦不受上市規則監管,但強調公司申請上市時,須牽涉保薦人的盡職審查,才能夠成功掛牌。
《蘋果》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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