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親友患上乳癌,要抉擇進行全乳房,抑或局部乳房切除手術時,一般人或會有個觀念,認為全乳切除較安全,因病灶切去了,癌細胞會全清除,便不會復發。其實這個想法,只是一種誤解。
因為,從醫學上分析,已有廿多年歷史證明,乳癌患者,無論是進行全切或局部切除加電療,其局部復發機會與存活率,均是相若,而存活率亦是由遠端復發決定的。
當然分別是局部乳房切除者,乳房仍在,術後仍要不斷觀察,要照 X光、超聲波。如有復發,便進行全乳切除手術。不過,局部復發機會其實很細,據統計資料顯示,約有百分之六的患者會局部復發。
至於乳房全切的病人,原來亦會局部復發的。
一般人,甚或一些非腫瘤科的醫生,以為切走乳房,便清除了所有癌細胞。其實,病人只是大部份乳房組織沒有了,而不是全部。因乳房是一個皮膚器官,即是皮下脂肪層裏面夾住的乳房,是由乳腺的蕊形成出來。當割走乳房時,乳房皮下組織,仍有很多韌帶黏住皮膚,所以若韌帶或皮膚淋巴腺含有癌細胞,是無法檢測得到,亦割不到。
100年前,醫生會將乳癌患者整塊皮膚都割走,但亦發現無法阻止遠端復發。所以醫學上早已認為遠端復發是與乳癌期數及腫瘤特性有關連,而非乳房全切或局部切除。
全切病人癒後,因沒有乳房而毋須做乳房 X光等檢查,只須留意胸部皮膚表面變化。若然局部復發,皮膚好多時會生出些蚊叮般的紅點,但並不痕癢;或出現較硬的粉瘤仔。
如何決定病人應該做全切抑或局部切除手術呢?有關決定,不在於癌症的期數,或淋巴是否有事,而在於病人腫瘤及乳房大小的比例,是否適合做局部切除。
另外,局部切除的病人,現在仍要跟進乳房電療。而全切病人,據乳癌基金會資料庫統計,顯示有七成病人可免,但三成仍要做電療。例如屬第三期的、腫瘤5厘米以上、淋巴感染數量4粒或以上、腫瘤生得好深層,接近肌肉底層的,全切病人都要進行電療,以策安全。
香港乳癌基金會創會人
張淑儀醫生
香港乳癌基金會創會人
張淑儀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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